一、谨慎选择就餐场所
消费者就餐时,应选择持有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经营的、食品安全等级较高(分A、B、C三个等级,A级最高)的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场所消费。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。
二、合理搭配用餐饮食
餐前应洗手,用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,营养合理,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、是否有异味,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,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,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。切勿食用违禁食品,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。游泳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、西瓜、海鲜等食品,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。
三、现做现吃熟食凉菜
夏季的气温、湿度非常适宜细菌的生长繁殖。若熟食、凉菜储存不当或隔顿、隔夜菜没有彻底回锅加热,都会使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危险性大大增加。用餐后剩余的食物应当及时冷藏贮存,熟食制品在温度10~60℃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,或隔餐、隔夜食物存放于冰箱或食用外购卤味时,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。如发现熟食制品变质变味,则不要食用。
三、慎食海水贝类
海洋赤潮多见于夏季,扇贝、织纹螺等海水贝类由于摄食赤潮中“甲藻”等有毒藻类而在其体内产生并蓄积成“麻痹性贝类毒素”。“麻痹性贝类毒素”是一类神经肌肉麻痹剂,主要引起人体神经系统传导障碍而致麻痹。在食用该类海水贝类后,0.5至2小时左右就会出现口唇、面部及四肢麻痹、刺痛以及肠胃不适等症状,轻度中毒者症状可在数小时至数日内自行消退,重度中毒者则会出现行走困难、呕吐和昏迷,甚至呼吸肌麻痹而引起死亡。
五、及时报告突发事件
消费者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:就餐后,一旦发生恶心、呕吐、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,要及时到医院就诊,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,同时向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电话:12345,12331 。保留好消费凭证、病历卡、检验报告、剩余食品、吐泻物、排泄物等相关证据,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。
(市场监管局)